关于直接适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推进金凤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直接适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该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6月1日施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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