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9/2020-0001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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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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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交通运输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本区村镇建设、乡村公路、人防、交通战备、海事规划。

(三)组织实施辖区乡村公路的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养护工作。

(四)组织实施辖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辖区人民防空工作,管理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和依法查处破坏人防各类设施的不法行为。

(六)组织实施对辖区水运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七)承担辖区交通战备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工作。

(九)承担辖区地上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绕城高速公路圈外500米范围以外,除区、市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外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

(十)承办金凤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凤区建设交通局预算包括:金凤区人防办、金凤区乡村公路养护所、金凤区海事处、金凤区交通战备办、金凤区物业办、金凤区环卫站等。2019年12月末共有职工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23人(女职工9人),复转军人3人,长期聘用人员3人,均为在职人员。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5名,退休8人。


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45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9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457.73万元。支出预算6997.19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91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万元。

二、关于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393.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25.1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388.68元万增加29.57万元,增长7.6%。

人员经费37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8万元、津贴补贴74.36万元、奖金5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75万元、退休费4.8万元、住房公积金2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

公用经费1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62万元、其他交通费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35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604.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3753.05万元。包括:(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215.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69.43万元,下降44.02 %。主要用于1、农村公路中修、安保及养护50万元;2、市政道路维修及农村公路维修100万元;3、金凤区乡村规划编制费10万元;4、环卫雾炮车人员工资及社保45.45万元;5、人防、海事、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农村规划等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66.37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2711.97万元,增长85.97%。主要用于1、2020年垃圾分类项目支出80万元;2、环卫车用水作业支出100万元;3、金凤区环卫外包服务支出4410.41万元;4、环卫外包服务第三方专业监督考评费用75.96万元;5、金凤区住宅加装电梯补贴1100万元;6、无物业小区管理经费100万元。(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22.25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480.02万元,增长1136.68%。主要用1、金凤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新村污水处理站项目70.56万元;2、半子沟村配套公路检测费用2万元;3、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4、金凤区典农河人行景观桥项目175万元;5、良田镇D级危房改造项目18万元;6、良田镇植物园新二村建设项目欠款10万元;7、良田镇兴源泉中心村镇号路维修改造项目92.84万元;8、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53.85万元。

必须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三、关于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

四、关于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1145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457.73万元;支出总预算11454.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97.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57.73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997.19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997.19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9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411.35万元,增长1094.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原属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的金凤区物业办、金凤区环卫站工作职能划拨至我局,原环卫站所及物业办所有工作职能及工作经费相应划拨至我局,造成2020年预算经费增浮较大。(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政府采购预算47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0.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400平方米,价值16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7.07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400平方米,价值16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7.0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为良,2020年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协同并进,抢抓时间,破解难题,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狠抓落实,确保进度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前期手续办理、建设进度等重要环节、重要节点进行跟踪落实,对发现存在手续办理困难、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尽快解决,同时对进展较慢的项目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期目标任务

2、积极争取,落实资金我局将一步继续加强与区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进一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尽快落实好具体项目任务和资金量完成润丰村至和丰村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任务并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资金补贴。

3、密切配合,务求实效紧密协调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在建筑工地检查、房地产业及建筑业产值增加等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好各项规划及建设任务。加强农村公路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对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请各预算单位按照具体情况选取适用于本单位的名词解释公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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