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节能办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金凤区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能办〔2017〕1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营造良好的全民节能低碳氛围,按照金凤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17年各中小学节能宣传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6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三、活动内容
(一)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地点:金凤区万达广场1号门口
参加单位: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第六小学
(二)组织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校会升旗时间,举行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启动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活动倡议,通报活动安排和要求。安排召开一次针对教职工的专题学习工作会和针对学生的主题班会,组织广大职工师生学习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三)开展一堂主题课。各学校要上好一堂节能低碳主题课,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使学生了解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正确树立低碳生活理念。
(四)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各中小学校可以组织一次节能低碳实践活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分类回收废旧用品等,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顺利开展。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低碳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教育和宣传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落实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开展活动的文字及图片宣传资料存档, 并于6月23日前将活动方案、信息、总结(含电子版)报送教育局基教室108室。
联系人:任秀荣
电 话:5676812
邮 箱:459824309@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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