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金凤区教育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06-102/2017-46795
  • 金教发〔2017〕166号
  • 金凤区教育局
  • 金凤区教育局
  • 有效
  • 2017年06月12日
关于同意举办银川市金凤区中翰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金教发〔2017〕166号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银川市金凤区中翰教育培训中心

中心报来的举办申请已收悉,经教育局2017612日会议研究,同意举办。现批复如下:

一、培训学校地址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汽车大世界西侧).面积391

二、办学类型:培训机构

三、培训中心公民薛代超个人举办,属民办性质,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四、你培训中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认真规范地开展教学活动。

五、你培训中心规范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培训教学质量。

六、你培训中心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培训条件,积极创设良好的培训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你培训中心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特此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76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