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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02/2019-00164
  • 金教发〔2019〕272号
  • 金凤区教育局
  • 金凤区教育局
  • 有效
  • 2019年07月03日
金凤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举办银川市金凤区单色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金教发〔2019〕272号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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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单色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机构报来的举办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教育局2019年6月26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举办。现批复如下:

一、办学地址连湖花园三区二期23号楼113、114营业房

二、办学类型:营利性培训机构

三、办学内容:中小学艺术

办学性质:培训学校公民贺琬个人举办,属民办性质,为营利性。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四、办学要求:

1、你培训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招生。

2培训学校规范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培训教学质量。

3培训学校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培训条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创设良好的培训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培训学校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5、你培训学校要严格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收费管理,在收取培训费时,报我局审核备案,并公示,预收费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需要延长收费期限的须到审批机关备案。

特此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96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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