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准确区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类别,切实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的通知(宁教监管〔2021〕18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金凤区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金凤区校外培训课程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凤区校外培训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张学兵 金凤区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马小忠 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胡金华 金凤区科技局局长
副主任:崔 茜 金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马学明 金凤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瑞 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吴海玲 金凤区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云 金凤区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文正 金凤区教研室主任
聂永东 金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邵明勋 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安全生产部主任
张海英 金凤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殷 丽 金凤区教研室小学数学教研员
官 霞 金凤区教研室初中数学教研员
李莫莹 金凤区教研室小学英语教研员
冯丽玲 金凤区教研室初中英语教研员
邵桂玲 金凤区教研室小学语文教研员
李冬梅 金凤区教研室初中语文教研员
陈仰中 金凤区教研室信息技术教研员
武建川 金凤区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赵嘉琪 金凤区教研室音乐教研员
解 玲 金凤区教研室初中政治、历史教研员
郑志强 金凤区教研室初中化学、物理教研员
校外培训审查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时,由接替职务和分管工作的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金凤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室,牵头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并协调鉴定及培训课程内容的审查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把牢方向。把强化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牢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如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民族等方面内容,可会同政研室、宣传部、统战部共同进行联审。
(二)科学鉴定。根据《宁夏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的通知(宁教监管[2021]183号)文件要求,综合发挥专家在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校外培训进行科学甄别鉴定,准确区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
(三)审核备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安排及教材使用情况开展培训前的审核备案工作。具体审核备案课程内容、培训班次名称、上课时间、使用教室、上课学科、培训对象、进度安排、任课教师及教师资格、巡课人等信息,对培训机构使用的培训材料(含公开发行出版教材及自主编写的教材)进行审查。
(四)核查超纲。核查面向学科类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应试、超标、超前等违规行为。定期组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学科教学规律的专家审查组抽查,对培训教学超纲内容进行认定核实。
(五)对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的和存在培训类型界定模糊、有异议有可能会出现“打擦边球”现象的机构进行鉴定,严防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行为。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银川市金凤区科技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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