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9〕132号)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银市场监管金发〔2019〕53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围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影响师生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师生舌尖上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1.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二是督促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三是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四是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五是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优质承包单位。六是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三是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的行为。四是研究规范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调味面制品监管。五是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实施步骤
1.自查整改(10月25日前)。一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报教育局。二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对现有的食品原料供货商进行现场检查,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教育局。三是学校要对供餐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重点调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分装和配送等,发现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更换,并将违法违规行为报教育局。
2.专项治理(11月10日前)。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将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一是对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对外包经营单位管理等情况进行整治;对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用餐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整治;对校园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消毒卫生等情况进行整治。二是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分局查处校园周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假劣农药兽药等,着力消除问题隐患。三是对校园小商店清理情况进行整治。
3.总结上报(11月10日前)。报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查处的案例、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中小学校(园)长要亲自抓,由专人负责,做好分工安排,责任到人,保证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安排。各中小学(园)要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园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治,无法整治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整治。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中小学(园)要积极和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上下联动,切实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整理保存上报资料。各中小学(园)要要根据每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材料,收集图片、信息、简报、视频等资料整理归档,并报教育局。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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