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金凤区政府、各中小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组织实施工作,以及有关行政部门配合实施义务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对金凤区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金凤区政府和其他教育机构办学方向、管理水平、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全面评估和指导。
4、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先进,以及在教育改革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
6、完成督导任务后,向被督导单位和金凤区政府、金凤区教育局及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
7、对金凤区“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建立相关档案等。
8、组织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并组织督学培训、学习。
9、承担教育督导室工作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
10、承办金凤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