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过程性、发展性评价,督促骨干教师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金凤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金凤区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新一轮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金凤区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9年7月31日)骨干教师在师德、工作任务、奖励、教学成绩、教科研、引领示范作用、竞赛辅导、课堂教学水平、教师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三部分:学校考核(教研室复核)、民主评议、课堂教学考核,三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50%、10%、40%。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9年10月——11月。学校考核在10月25日前完成,学校考核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报教研室。课堂教学的评价于11月20日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1、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对本校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2、教育局考核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对学校考核进行复核,并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凡经考核合格者,保留骨干教师称号,不合格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六、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志 金凤区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颖第 金凤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文正 教研室主任
罗德明 人事室主任
郑维芳 基教室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 各学科教研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文正担任,负责考核工作。
七、材料上报
1、骨干教师过程性考核材料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学校、学科、姓名。音乐、美术学科;体育学科;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各自用规定的表格,其他教师统一用检测学科的表格进行考核;
2、骨干教师过程性考核评价表一式一份;
3、学校要提交教师个人考核时间段内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4、学校要提交民主测评表,并集中装订,将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5、各校于10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教研室马秀萍老师处。
附件1:金凤区级骨干教师过程性考核表;
附件2: 金凤区级骨干教师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3: 金凤区级骨干教师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4:金凤区级骨干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