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2/2021-00112 文  号 金教发〔2021〕159号 生成日期 2021-09-08
发布机构 金凤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教育局 关 键 字 教育教学成果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兑现2020-2021学年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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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金凤区广大教师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全力提升教育质量,取得了许多优异的教育教学成果。根据《银川市金凤区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在各学校推荐申报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经金凤区教育教学成果初评委员会评审,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对437项教育教学成果予以奖励,成果奖励资金共65.27万元。

    希望获得奖励的学校、教师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与研究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广大教师向获奖的教师学习,积极开展教学实践与改革,创造出更多更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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