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金凤区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27号)精神,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人员初审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表册(宁人社发【2016】27号文件附件1、附件2、附件3)上报至金凤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入调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了解本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应知尽享。
二、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在宣传及业务受理过程中,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对享受人员范围、需提供材料、补贴标准、办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均一次性告知群众,提高服务效率。
三、明确纪律,审核把关严。经办人员要紧紧抓住户口是否是本辖区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证明是否真实、社会保险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等重点环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必要时实地核查,杜绝冒领、多领现象发生。
四、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在补贴发放前,对所有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适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镇、街道办事处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准确完成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初审上报工作。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27号)
联 系 人:闫小琴 樊榕
联系电话:5055087
邮 箱:jfqldjyj@163.com
金凤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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