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金凤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依照《银川市鼓励创业扶持政策的操作办法》及《金凤区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对金凤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者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请各单位根据《金凤区优秀创业示范户比选办法》的要求进行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月6日—3月10日
二、申报流程及提供资料:
1、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各推荐5名创业户,良田镇、丰登镇各推荐3名创业户,阅海商务区、商务局、科技局、工商联、团委、工会、妇联、残联、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创业户。
2、各单位推荐的创业户需以函件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创业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3、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将严格按照优秀创业示范户必选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查看,最终确定优秀创业示范户名单报政府研究。
联 系 人:王慧 毕金娥
联系电话: 5019256
附件:1、金凤区优秀创业示范户比选办法
2、金凤区优秀创业示范户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3、金凤区创业示范户汇总统计表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