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办)、各村(居)委员会:
为加强扶贫产业园区管理,规范园区收益资金监管及分配,让贫困村、贫困户分享产业扶贫成果,如期实现增收脱贫,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及《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17〕7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良田镇扶贫产业园区项目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