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3/2018-28448 文  号 金满办发〔2018〕84号 生成日期 2018-05-31
发布机构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满城北街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切实加强辖区城市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和使用燃煤设备小作坊等环境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银川市金凤区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满城北街开展对城市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和使用燃煤设备小作坊、废旧塑料加工(回收)小作坊、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满城北街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满城北街城管物业站,由李雪燕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城管物业站负责统计报送工作。

组  长:李  岐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  钰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雪燕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陈晓斌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城管物业站站长

        杨  利   平伏桥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姜蔼家   立交桥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丽芳   紫阳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  红   中强巷社区党支部书记

        周  培   紫馨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娜   满春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谢  萍   彩虹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蒋凤琴   居安家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银花   阅海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目标

为防治各类扬尘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取缔城市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和使用燃煤设备小作坊。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辖区范围内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和使用燃煤设备小作坊底数,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对环境的影响,防范环境风险,突出解决当前扬尘、异味和 “散、乱、污”等问题。做到监督覆盖率100%,三证一照齐全并上墙(排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质量安全承诺书),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场所通风明亮、摆放整齐、周边无污染源、厕所有效隔离,废弃物存放带盖桶内),台账二统一(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四防到位(防鼠、防蝇、防虫、防尘)。

三、责任分工

(一)化工油漆类等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包括个体户)治理

1、重点工业企业异味治理。进一步巩固异味污染治理成果,切实强化对产生异味重点企业的监察和监测,督促企业落实冬防限产、停产措施,发现擅自复产或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刻制止,不予配合单位及时上报街道城管物业站。

2、工业企业渣场、料场、煤场等堆场治理。大型渣堆、料堆、煤堆必须进入密闭料仓堆放;露天堆放的,必须建设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落实全覆盖措施,场区必须定期清扫、洒水,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监督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生产作业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企业必须建立完善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4、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个体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的标准依法予以制止,不予配合单位及时上报街道城管物业站。

5、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全面排查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 16739.2—2014)和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业户。调漆、喷漆、烤漆、烘干作业应当在密闭空间(如喷漆房)或者设备中进行,并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禁止露天喷漆,严禁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无许可、无营业执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商户),及时上报。

6、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餐饮业(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必须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隔渣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个体餐饮店不得使用小煤炉采暖,必须改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重点控制区域停止审批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做到“只减不增”。全面整治建成区内各类烧烤市场,要求所有经营户必须使用环保烧烤炉具,不得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街道辖区内各村(居)

(二)建成区内(四环以内)使用燃煤设备的小作坊治理

1、商砼(水泥制品)企业(经营户)治理。对建成区内(四环以内)的商砼(水泥制品)企业(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使用燃煤锅炉(设备)的,一律予以拆除。

2、废旧塑料加工(回收)小作坊治理。对建成区内(四环以内)的废旧塑料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3、食品加工小作坊治理。对从事酿皮、豆腐加工等小作坊和馒头(包子)店(摊点)进行全面清理,使用燃煤设备的,必须改用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小商铺(小超市、小市场)治理。对主要街巷的小商铺(小超市、小市场)燃煤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取缔。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必须接入供热管网,并拆除小燃煤炉;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必须改用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街道辖区内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18年3月1日—3月10日)

各村(居)要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辖区相关部门、驻地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明细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工作台账明细报满城北街城管物业站备案。

(二)集中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冬防攻坚工作和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同步推进、压茬实施、立查立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个体户),必须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顶格上限处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经营、违法排污的企业(个体户),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经过整治能够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个体户),限期进行规范整改,未按照要求或时限完成整改的,要及时及时上报街道城管物业站。

    (三)总结验收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化工油漆类等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包括个体户)和建成区内(四环以内)使用燃煤设备的小作坊,逐企逐户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督查验收意见并进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讲政治、顾大局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开展力度大、声势大、社会反响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影响环境质量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对辖区范围内易产生扬尘、排放异味企业和使用燃煤设备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做到覆盖率100%。

(三)区别对待,分类整治。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社会弱势群体办证办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免于许可的经营行为,要鼓励和引导其规范经营。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根溯源。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报送,定期通报。村居严格落实四至管理责任,强化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无盲区、无死角。严格落实日督查、日报告制度,领导小组要每天对整治进展进行抽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每天15:30前将整治进展报城管物业站,由城管物业站汇总后上报。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