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64号)精神,落实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申报,切实掌握金凤区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及底数,合理归类,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贯彻银政办法(2018)64号文件精神提供科学依据,并为落实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好年度预算前期准备工作。
二、重度失能老年人定义
依据国家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五至六项“做不到”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三、申报对象
(一)金凤区户籍低保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
(二)金凤区户籍低收入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应不高于855元;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不高于5700元,具体认定标准参照银川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报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镇、街道办事处报金凤区民政局。
2.入住养老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人由所在镇街负责直接报金凤区民政局。
(二)申报材料:《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登记表》(具体见附件1);《金凤区户籍低保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申报明细表》(具体见附件2);《金凤区户籍低收入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申报明细表》(具体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一张,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村(居)委会和镇、街道办事处各留存一份,报民政局一份。
五、申报时间
8月10日前完成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工作,8月25日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工作并上报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
此次调查摸底、申报工作是依据银政办法(2018)64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一项民生工作,对有效解决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护理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民政、低保专干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认真组织,提高对申报工作的认识,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原则,一定要耐心细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保障申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三)公平公正,确保申报工作程序规范
在申报工作中,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人情、关系”等情况的介入,确保申报工作的真实性,按期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赵琳妙 电话:5051529
邮箱:jfmzllb@163.com
附件:1.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登记表
2.金凤区户籍低保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申报明细表
3.金凤区户籍低收入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申报明细表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