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4/2019-0016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9-20
发布机构 金凤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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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金凤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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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凤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金凤区民政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金凤区民政事业经费年度计划;检查监督民政经费使用;负责民政业务资料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镇、街道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监督和使用救灾款物。

(四)负责金凤区社会救助工作。拟订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生活困难补助、粮油帮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居民医保补助、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对象助学等的救助工作。

(五)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具体核对工作,指导和规范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六)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本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组织居(村)委会开展选举工作。

(七)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区服务政策;指导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注册;对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进行监督评估;承担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八)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和办法;负责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医疗补助、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登记和安置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规划;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福利企业年度检查;引导和规范慈善组织发展,指导开展慈善募捐活动;负责金凤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组织工作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市场。

(十)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变更、命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命名、更名审查和街、路、巷牌的设置、门牌号的编排;收集、整理、存储地名资料。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出具单身证明。

(十二)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收养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十三)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指导和监督。

(十四)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十五)负责老龄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老年人协会等组织的发展、管理;负责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金凤区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下设银川市金凤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银川市金凤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金凤区双拥工作领导办公室、银川市金凤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4个部门,财务独立核算,本次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1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571880.96支出总计122571880.96元。年相比,收总计增加19699289.26元,增长29%,主要原因为政府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支出减少4114340.69元,减少5%,主要原因为减少其他不必要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572873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02787.9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725949.5元,占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3713519.59元,其中:基本支出   4837678.71元,占7%;项目支出68875840.88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715908.46元,支出总计111715908.46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95889.76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为政府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支出总计减少1033067.39元,下降1%,主要原因为减少其他不必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51378.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71302.88元,增长(下降)5%,主要原因为减少其他不必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51378.1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662690.39元,占9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9889.15元,占6%;住房保障(类)支出228798.56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951378.10元,支出决算为67951378.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37701.74元,支出决算为243770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341795.85元,支出决算为34179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77084.00元,支出决算为3770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308122.80元,支出决算308122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2029740.72元,支出决算202974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2652123.75元,支出决算2652123.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12824.00元,支出决算3128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58157.24元,支出决算45815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244.30元,支出决算31,24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023433.00元,支出决算10234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 6073565.00元,支出决算6073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53500.00元,支出决算5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29586.50元,支出决算2958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4160000.00元,支出决算41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524107.00元,支出决算524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4630291.00元,支出决算46302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99235.00元,支出决算992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 12000.00元,支出决算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9085381.97元,支出决算9085381.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45538.03元,支出决算44553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35500.00元,支出决算35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6850.00元,支出决算6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8551210.00元,支出决算 185512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6082673.50元,支出决算608267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214677.00元,支出决算2146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9525.00元,支出决算95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499840.00元,支出决算499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173480.00元,支出决算173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3003502.99支出决算300350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2533.82元,支出决算25253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9704.96元,支出决算4970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3346802.91元,支出决算334680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10847.46元,支出决算41084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3774.24元,支出决算18377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年初预算45024.32元,支出4502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7678.71元,其中:人员经费4629746.47元,公用经费207932.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289788.4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937.61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32.2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0.44元,增长3%,主要原因为单位职工报销学费、局机关电路维修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995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811.2元,增长73%,主要原因为加大民生资金支出。

4.资本性支出91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10元,下降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586.15元,支出决算为2158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677.73元,下降67%,本年无出国出境费用发生。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1586.15元,支出决算为2158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355.58元,下降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586.15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汽油费及车辆保险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547417.50元,本年收入2445700元,本年支出3038235.4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54882.01元,较上年收入决算数减少2872760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38235.49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07932.24元,支出决算为20793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070.44元,增长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8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等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元,执行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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