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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0-108/2019-00120
  • 银川市民政局
  •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 有效
  • 2019年03月25日
关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计划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来源:银川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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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打赢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牵头职能,广泛利用政策优势,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制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兜底脱贫政策有效衔接。金凤区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总体安排,围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工作部署,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策,资源统筹、分工协作”的原则,理清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贫困现状及扶贫需求。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户整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范围。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最低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加强与金凤区扶贫办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建档立卡户有关数据和信息。理清金凤区建档立卡对象贫困现状,把因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转移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按照低保审核审批规定程序,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二)严格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政策

为保障金凤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改善其生活状况,维护社会稳定,依据《银川市特困人员供养暂行办法》,金凤区对辖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行上调。调整后的标准为:散居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900元、纯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900元、事实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700元;散居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每年供养标准15000元,集中供养半失能特困人员每年接近24000元,失能特困人员每年接近30000元。使金凤区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保障。目前,金凤区的特困供养标准全区最高。

  (三)严格落实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救助政策

依据《银川市统筹城乡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办法》,为建档立卡户中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无基本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0—89岁,每人每月450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及时准确排查辖区高龄老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四)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建档立卡户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为方便老百姓办事,将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委托镇(街道)办理。有效缓解建档立卡户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的生活困难问题。

(五)继续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

凡具有银川市常住户口,建档立卡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子女(本人必须享受低保待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且被一本、二本(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均给予救助。考入本科(一本、二本)院校的(含民族预科),第一学年救助6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个学年救助3000元;考入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救助5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救助2000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救助。

(六)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政策

切实保障和提高建档立卡户中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困难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40元,二级每人每月200元,,三级每人每月120元,四级每人每月100元。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二级每人每月180元。为了保障和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现状,为需要长期照护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凤区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七)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在各社区(村)创建完善社会救助窗口,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内容集中在各社区(村)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搭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及时告知或公开转办进度,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长效机制,构筑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基本实现“零盲区、零重复”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通过“一门受理”与“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调办理”与“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八)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数据共享和整合分析能力

加强与金凤区扶贫办及脱贫攻坚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和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建档立卡户有关数据和信息。理清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贫困现状及扶贫需求。主动对接、摸清底数。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每月及时将当月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给扶贫办及有需求的成员单位,扶贫办及时将建档立卡户的人员变动情况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救助情况反馈与民政局,为下一步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

(九)加大政策培训,提高干部执行力

针对村委会、两镇民政工作人员的调整,人员重新组合发生很大变化,再加上政策的更新,新老政策的交替使用,使得基层对政策的掌握还不到位,从而在执行政策时有偏差的现象发生。我局将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于年初制定2019年培训计划,开展实施金凤区民政局春季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行动,聘请银川市民政局低保中心的领导、资深专干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特困人员供养、重症精神病人供养等政策进行宣讲。将通过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政策掌握水平,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加大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准备印刷10000份《社会救助政策百问百答》、《社会救助“民政帮扶”服务指南》、5000份《金凤区社会救助政策指南》宣传册,在各镇、各移民村公示脱贫攻坚有关民政方面的政策,在两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办事大厅发放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册,提高建档立卡户群众对民政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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