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把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为全面推进今年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按照农业部及区、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我区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和加强农资经营企业、门店负责人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年度举办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和培训班2期次以上(其中: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及培训班1期次,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培训班1期)。采取设立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消费者咨询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区、市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绿色检查员等培训班。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资市场安全
(一)种子市场管理
1、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开展市场检查,紧扣农事季节和时令,全面开展“六查六打击”。即查经营资格,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查审定登记,严厉打击未审先推行为;查种子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行为;查产品标签,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查经营档案,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去向不清行为;查种子广告,严厉打击夸大其辞、虚假宣传行为。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做好种子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加强种子市场的明察暗访。对企业代理商,要做到查仓库备售种子,对乡镇零售商,要做到查农民购种;对种子使用者,要做到查田间用种。对那些不听劝告,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要一查到底,从重从快,打击一个,整治一方。
3、狠抓种子质量监管。切实做好种子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狠抓事前监管,在种子上市销售前,对各类农作物种子进行严格的质量抽检,杜绝劣质种子上市下田。
4、加强种子备案工作。
(二)农药、化肥市场监管
1、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绿箭护农等7个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加大农药市场检查和执法监管力度,配合农业推广部门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查与办证工作。
3、开展以复混肥为重点的肥料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打击未经登记的假劣肥料。
4、全面开展农资人员培训,积极调处各类农资纠纷,畅通农民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做到诉必接,接必查,查必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
1、按照自治区饲料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加强辖区内5家饲料及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定期检查企业人员资质、原料质量及进货台账、制度建立及执行、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内容,及时统计上报饲料报表。
2、加强养殖基地饲料抽查和监管。
三、加大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检测工作
1、农产品抽检:五个速测网站年内完成定性检测6300份以上(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表1);除配合农业部、自治区农牧厅、银川市抽检之外,本级全年抽检(定量)农产品样120个(详见附表2),具体抽检时间和批次根据瓜菜基地产品上市规律分季度合理安排。
2、农业投入品抽检:年总抽检任务为45个。其中:抽检种子10个,化肥5个,农药15个,饲料(包括添加剂)15个。具体抽检时间和批次安排:第一季度抽检种子样10个;第二季度抽检化肥样5个,农药样15个;第三季度抽检饲料样15个(其中:生产企业抽样10个,养殖基地抽样5个)。
(二)追溯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站17个,加强追溯网站的日常监管工作,督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在产品包装上张贴追溯二维码;建立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网站32家,在线监管覆盖率达到90%,督查农业投入品经销企业门店建立大数据库,做好进销货台账,建立二维码追溯制度。
(三)日常监管工作
1、强化监管重点。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农产品基地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加强农产品检测监管,加强农产品行政执法监管。
2、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实行“在组织上、服务上和品牌上”三突破,农业中心重点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帮助农民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要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协会的作用,组织和带动广大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将农产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信誉建设纳入自控管理范围。通过创建品牌,体现标准化生产的价值,实现优质优价。
3、加强“三品一标”规范化用标检查。配合开展获批企业年度检查,力争已获批的企业年检合格率达到100%。一是要抓好初级产品的生产关, 重点抓好初级产品的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不使用相应标准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及国家禁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是要严把初级农产品的准出、准入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要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生产档案,按要求填写《农业“三品”质量全程控制记录册》,如实记录生产全过程,其原始记录将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要求保存3年以上;四是要建立购销台帐, 凡“三品”生产企业都要建立购销台帐, 记录产品的进、出流向, 真正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配合完成绕城高速内严禁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各项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绕城高速范围内开展农业种植活动过程中严禁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通知》精神,农业执法部门重点是“结合春耕、春播,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采取悬挂横幅、召开座谈会、印发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禁用”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继续配合各部门做好禁牧、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和督查等工作。
银川市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