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7-09-26
来源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解读单位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关于《金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一、出台背景

  金凤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金凤区政府出台了《金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二、政策依据 

  按照《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和《关于印发金凤区农村集体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创新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村级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该《暂行办法》的宗旨是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所享有的对集体资产的各项权能并规范操作方法。让每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通过股权配置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通过规范的管理和运营使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分九章共40条,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设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收益、转让、有偿退出及继承的方法与流程均做了说明。 

  四、重点 

  《暂行办法》适用于所有对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模式的集体经济组织,所以,采用股权静态管理模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均可在改制过程中应用《暂行办法》对股权进行管理。 

  各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暂行办法》所确立的原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要做到管理方法和流程的便捷化、公开化和透明化,便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并参与管理。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金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