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了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贫困群众,始终关注扶贫工作。在丰富的扶贫实践和深刻的探索基础上,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十三五”脱贫攻坚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指出,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实施脱贫富民战略 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的战略,把脱贫富民上升为自治区三大战略之一,描绘了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宏伟蓝图,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宁夏时明确指出的“对宁夏来讲说,民生工作重中之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也是我们发展的需要。
二、出台政策的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自治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和《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的意见》
3、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4、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双到脱贫攻坚工程指导意见
5、《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地方债务第一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三、双到资金的扶持原则
(一)贫困群众利益至上原则。坚持贫困群众利益至上,瞄准工作对象,努力实现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调动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选择、建设、管理和监督,促进贫困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因户制宜原则。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贫困户的不同特点和致贫因素,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逐户落实。按照“大发展大支持、小发展小支持、不发展不支持”的原则,支持帮扶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增收产业发展,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扶贫到户原则。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和工作体系,形成“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攻坚合力,帮助贫困农户加快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四、双到资金扶持的对象范围
“双到”脱贫攻坚工程的扶持对象是2017年动态调整后金凤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证其稳定脱贫。按照户均3000元标准进行扶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程度,可以采取差别化的扶持政策。
五、双到资金扶持内容
扶持产业以瓜菜产业发展,奶牛、肉牛(肉羊)养殖产业发展,劳务产业发展和创业带头人为重点,探索支持双到资金变股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在充分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扶持项目选择权的前提下,围绕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结合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和本地产业发展态势,对有发展能力和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资金、技能方面进行扶持,引导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瓜菜种植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新建三代设施温棚的,每栋补助8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新建二代设施温棚的,每栋补助4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内种植设施温棚1栋以上,每栋补助扶持资金5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度内种植露地瓜菜2亩以上,每亩补助扶持资金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葡萄、枸杞、红枣、树莓、草莓、中药材等特色种植2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
(二)养殖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固定存栏基础母牛每头补助扶持资金1000元,固定存栏育肥肉牛3头以上的每头补助扶持资金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指定养殖园区进行养殖肉牛存栏3头以上的每头补助扶持资金5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固定存栏肉羊20只以上、养殖家禽200只以上的,按户补助扶持资金1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特种养殖(獭兔、蝎子、梅花鹿等)的,视养殖规模,按户补助扶持资金2000-5000元。
(三)劳务(服务)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人年度内劳务务工200天以上,实现劳务收入20000元以上并提供务工证明和工资证明的,每人补助交通费1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固定场所(平台)从事餐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实现年收入20000元以上的,按户补助扶持资金2000元。参加培训取得技能证书并落实固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每人补助扶持资金2000元。
(四)创业带头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组织),并带动5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产业发展,实现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的,以奖代补资金8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成立劳务输出组织(经纪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人以上,实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劳务收入10000元以上的,以奖代补资金8000元。
(五)支付建档立卡贫困户银行小额贷款贴息。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内实际贷款发生量,依据银行还款付息凭证,按年度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六、“双到”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管理
1、“双到”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资金由扶贫对象申报,行政村审查、乡镇审核、金凤区扶贫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2、在到户扶持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分期补助、建前先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直接补助到户的资金采用“一卡通”形式支付到户。需要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必须公开采购,贫困户代表参与,帮扶责任人监督。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到户扶持项目资金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扶持项目和补助标准必须在自然村和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
4、建立健全“双到”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档案,切实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