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8-03-12
来源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解读单位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绕城高速范围内开展农业种植活动过程中严禁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的通知》精神和中共银川市委专题会议(〔2017〕59号、〔2018〕1号)要求,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金凤区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实施方案》,由金凤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二、主要内容

《金凤区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辖区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守土有责”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严格执行银川市、金凤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抓好金凤区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的工作落实。

(二)落实资金补助。对于种植油菜花、油葵等观赏性作物,按照要求严禁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秋季及时开展秸秆还田,完成机深翻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按照每亩300元标准以种植面积给予各村委会种植补助。已经被征收的土地,由征收单位加以管理,严格落实“三禁”和退出粮食作物种植要求,不再享受相关补助。

(三)加强新技术应用。积极引导广大种植大户和合作社加强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金凤区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实施方案》《金凤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