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10/2018-42579 文  号 金农发〔2018〕129号 生成日期 2018-06-21
发布机构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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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凤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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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做好我区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水稻、玉米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

(二)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根据各地气候条件,水稻和玉米秸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水稻、玉米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玉米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展。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四、实施区域和作业要求

(一)实施区城。全区水稻种植区域全部纳入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作业范围,作业面积1万亩;玉米秸秆通过机械捡拾打捆1.2万吨,用于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二)作业要求。对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必须将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所有参与实施的农机作业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松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对1.2万吨玉米秸秆进行机械化捡拾打捆,标准为5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

五、实施对象、主体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对象。金凤区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

(二)实施主体。全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

(三)补助标准。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实施1.2万吨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每吨补助100元。按照补助标准,由自治区财政补助50%,不足部分由金凤区财政承担。

六、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水稻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捡拾打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合理划定作业区,确定技术方案和利用模式,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并将方案于8月31日前前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执行情况于2018年12月10前报送农牧厅和财政厅备案。

(二)组织作业。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作业任务,我区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并签订作业任务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作业结束后,安排专业人员督导农机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填写《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记录表》,经实施对象(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签字,作业记录表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并审核盖章报乡(镇)政府确认,乡(镇)政府汇总后(盖章)报农牧部门审定。

(三)组织验收。成立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补助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农牧局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验收结束后要填写《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验收单》,经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

(四)资金兑付。以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加快承担作业任务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的资金兑付进度。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水稻、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细的工作机制,金凤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也是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保证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实现全覆盖。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

(四)加强焚烧监管。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字党办201660号)分工要求,进一步增强秸秆焚烧监管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

2018年6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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