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7/2016-62726 文  号 银金人社发[2016]43号 生成日期 2016-04-12
发布机构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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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辖区各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16﹞25号)及《金凤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银金综治委﹝201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彻底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金凤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际,特制定《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农民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16﹞25号)及《金凤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银金综治委﹝2016﹞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金凤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际,制定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农民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如下:

一、整治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建筑领域所有开工建设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全面彻底的排查,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深入开展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大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我区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整治范围

 金凤区建筑领域及其它施工行业所有开工建设工地,企业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各类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针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全年对辖区所有建筑领域开工建设工地共开展4个方面专项摸排检查,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做好各类专项摸排检查的配合工作,对摸排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惩处。专项摸排检查分别是:

 1.辖区内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实地摸排检查。要求边排查边整改,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建立排查记录档案。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要提供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各负责人基本信息、工程承包合同、用工安排计划、工资支付情况(开工未竣工项目提供工资支付造册表、已支付工资和剩余需支付工资具体情况,新开工项目提供工人工资支付安排计划)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4月中旬开始实地摸排检查。

 2.辖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要求建筑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应明确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内容,并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对不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惩处。5月上旬开展工作。

 3.辖区整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检查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招用人员数量、来源、招用渠道),重点检查,违法犯罪情况(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6月上旬开展工作。

 4.辖区建筑工地欠薪隐患专项摸排检查。主要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建筑业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等方面,同时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发生过拖欠工资和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深入排查,摸排检查中查出可能发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点隐患,由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督促整改排查出来的欠薪隐患,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企业恶意欠薪或有逃匿行为的,及时通报公安、建设、法院、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和依法打击,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涉稳事件。8月中旬1次,10月上旬1次。

(二)严格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月报备案制度,加大源头性欠薪行为的整治力度

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各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尽早的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并及时解决,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月报备案制度。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台账建立、工资发放实名制、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3部分工作。工作开展坚持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同步进行,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用工责任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严惩重罚:

 5.对不按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备案制度、不按照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月报登记备案制度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用工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诚信企业申报活动。

 6.对瞒报虚报、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立即查处,一经查实,按照《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停工,并上报区、市行业监管部门及新闻媒体曝光。   

 7.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辖区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到应缴尽缴

 8.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就开工建设的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及时通报银川市住建局进行查处,做到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决不允许开工,力争2016年辖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做到应缴尽缴。

(四)严格落实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扩大辖区建筑领域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覆盖面

9.金凤区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由金凤区人社局协助金凤区国控公司具体实施;

10. 全面推进金凤区社会类投资建设项目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要求以往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类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单位必须执行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力争辖区全年80%社会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银行卡支付。

11.严格推行建筑业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总承包企业负责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人工费结算审核、工资公示及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事宜。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委托银行直接发放。

(五)严格落实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制度,规范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人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12.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在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单位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拨付到专用账户,并向建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金凤区本级政府2016年投资建设项目要带头实行。

 (六)严格落实法院、公安、建设交通、信访及工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惩处力度

13.根据金凤区人社局、建设交通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信访局、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要求,2016年加大辖区建筑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涉案单位和个人,劳动监察部门一经查证,公安部门立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 

(七)严格落实重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

严格落实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金凤区人社局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加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容易引发组织、串联越级上访群体和个人的实时追踪和监控,及时掌握事态动向,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14.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作用,详细摸排辖区企业,重点发现不稳定苗头,建立档案,跟踪观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员熟”。

15.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引导职工(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

16.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把握政府的主体地位,做好与信访、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于采取过激行为的要依法果断处置,绝不允许突破法律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金凤区人社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国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嘉昌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小冬  史宏伟   苏成涛  金丽娟   肖晨晨

        张文俊

(二)抓好宣传工作,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

除开展每年国家规定的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外,金凤区人社局对辖区50人以上建筑工地全年保证每个工地开展2次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三级网格作用,以基层网格为主要抓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日常巡查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边巡查边宣传,以此来普及和提高劳动者的维权知识和维权能力;在辖区用工人员多的企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劳动保障维权窗口联系电话公示牌,悬挂标语横幅,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     

(三)强化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期间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各具体承办人员要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确保履职到位,对主要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措施和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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