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类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金凤区实际,决定于2016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在金凤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特制定本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通知》精神为
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逐步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金凤区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
组 长:王建国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嘉昌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李小冬 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金丽娟 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史宏伟 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苏成涛 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张文俊 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三、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辖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专项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
2、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
3、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5、工程建设项目治欠保支情况;
6、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第一至五项内容。
四、专项检查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6月21日至27日)
结合金凤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工作。对用工单位广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用人单位知晓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督促对其今年1月份以来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28日至7月25日)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两网化”力量,充实执法检查队伍,对用人单位认真开展检查。一是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二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 7月26日至31日)
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上报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
结合金凤区实际,统筹安排,充实人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过程中:一是要确保专项检查的全覆盖;二是要突出重点,以建筑工地、餐饮服务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三是要求真务实,依法处理处罚,对金凤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梳理、排查,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用人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三)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同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支付诚信机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四)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联系人:金丽娟
联系电话:0951—5058500
邮箱地址:jfqjcd@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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