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7/2016-62627 文  号 银金人社发〔2016〕34号 生成日期 2016-04-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5年度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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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15年度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安排》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金凤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银川市金凤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度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安排

2015年以来,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紧紧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简称《办法》)及区、市《工资集体协商2014—2018年提质增效工作规划》(简称《提质增效工作规划》)和《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简称《攻坚计划》)要求,贯彻落实金凤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金凤”建设实施意见》,以“继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覆盖面,提高协商质量”为抓手,着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为构建辖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设平安金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三方共谋大计,机制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2015年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市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五年规划及平安金凤建设等文件精神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一是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共同制定了金凤区《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和《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五年规划》《关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共建双赢”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召开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对需共同配合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安排和分工,并形成《金凤区2015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安排意见》下发各单位确保各项议题的圆满完成。三方的通力合作对推动和深化金凤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提质增效和维护农民经济权益发挥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协同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准时机,扩大宣传,确保《办法》落实到位。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简称《办法》),金凤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营造了浓郁氛围。工会印发《办法》4000余册下发到每一家企业;各镇(街道)、园区通过开展“春季要约”行动,深入社区、企业、园区广泛宣传《办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于6月3日,在工业集中区举办了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及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工业集中区的50余家企业主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法律责任和履行社会义务方面有了清楚的认识,为6月底召开的工业集中区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群众基础;为了全面提升辖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缴纳情况,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网格,先后组织各镇、办事处开展7次企业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活动,在丰登镇、满城北街办事处举办2场“劳动法规文艺汇演”,结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日常巡查的同时,在建筑工地现场开展4次《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屡次发生,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观念及法律知识,提高了劳动者自我维权保护意识;

二是抓重点,攻难点,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实效。按照市总提出的“企业全覆盖、行业出精品、区域出典型”的集体协商要求采取分类指导,恒力示范,典型打造的方式引导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打造企业典型5家;为大力推行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继续采取以会代培示范引领加以推进,7月15日金凤区工会在艾依明珠饭店举办了档次高,规模大的“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会上长城中路街道的汽修行业、工业集中区区域两家单位的职企双方就征集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面对面协商,并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协商涉及企业102家,惠及职工3189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示范效应。随后各街道相继开展了典型行业、区域的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进一步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建立了一支30人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深入企业、行业指导服务,提升了协商质量。2015年金凤区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35份,覆盖职工34935人,协商后一线和普通职工工资涨幅达到4.3%,平均增资额154元,平均工资达到2111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达70%以上。

  三是强化措施,严格标准 ,确保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集中两周时间对辖区30家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职工的各项民主权益得到落实。成立了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由人社部门主要领导带队,金凤区分管副区长随机跟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为确保检查效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现场出具《意见整改书》7天之后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不仅使企业逐渐重视工会工作,而且也加深企业对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认知度。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企业和乡镇(街道)共计226家,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企业共222家,建制率分别达到了81%、82%,完成了年度任务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调处力度。截至年底,金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案件196件,涉及劳动者1489人,涉及农民工5527人,涉及金额1.57亿元,在法定的时限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转办区市信访案件共204件,涉及农民工4607人,涉及金额1.68亿元,在法定的时限均已办结;工会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279件279人(次),涉及工资140万元,为职工(农民工)讨要工资1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信访维权工作基本做到了职工反映的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的问题

   2015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存在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是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纠纷仍然高发。主要是部分小微企业劳动合同文本签订内容不规范,一些物业服务、生产企业劳动量大,工资水平低,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个别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有的企业对工会工作认识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状态,致使厂务公开职代会作用发挥不明显,集体合同实效性不强;三是三方沟通联系还不够,致使一些信息不能共享。

    三、2016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1、继续开展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园区)创建活动,扩大和谐企业创建范围,将非建会企业纳入创建范围。以开展示范化工会组织创建、六型班组等活动为载体充实活动内容,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年末和谐企业创建率达到86%以上,力争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2家,园区1家。

2、继续实施“攻坚计划”,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照攻坚计划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非公企业为重点,以各镇、街道、园区、直属企业工会为单位,积极培育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工作示范单位,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再上新台阶。深入开展“适应新常态,民主解难题”主题活动。年末,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全年建制率达到92%以上,职工满意率达91%以上。年内创建职代会示范单位5个,厂务公开示范单位5个。加强厂务公开职代会培训工作,年内举办1期1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培训班

3、多措并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广泛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稳步推进整体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以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将小微企业全部纳入协商范围,使协商成果惠及到每一位职工,同时,将带薪休假制度建设纳入集体协商范围,纳入厂务公开和职代会监督范围;针对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的现状,在协商策略上引导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以不减薪、不裁员为主,作为双方协商的主要议题。三是规范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依法依规推选产生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扎实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将职代会向区域、行业延伸,使协商成果被绝大多数职工知晓。四是继续以会代培,示范引领的方式全面推进。计划7月底前举办“金凤区企业、行业集体协商推进现场会”,进一步扩大宣传和影响力。各街道也要以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开展行业、区域协商。继续打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典型,年内力争打造2个行业、2个区域,10个企业协商效果质量高,效果明显,有影响力的集体协商典型;五是大力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执法检查活动,集中4月份和9月份,2个月的时间,对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50人以上企业签订和履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和检查,确保上一年度能落实到位,下一年度及时规范签订; 六是充分发挥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作用,将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扩大到55人,继续采取包片、包行业、包企业的方式发挥作用,采取“月统计”、“季测评”等措施,保进度,保质量,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工资集体合同职工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经济权益。

     1、加大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以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一是继续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三级网格作用,以基层网格为抓手,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建筑工地开展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对已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通过帮助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三是重点加大对小企业及餐饮服务业法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用工,防止用工管理的不规范操作,将用工法律风险至最小。

     2、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和机制建设,增强劳动保护力度。一是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责,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开展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将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书面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重要内容,对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纠正;三是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完善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健全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四是依法重视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严禁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和童工,用工单位将尽可能缩短劳动时间,不同程度的落实双休日休息、带薪年休假制度;五是开展小企业合同签订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集中力量对辖区小企业进行抽查,形成书面报告制度;六是继续督促部分用工企业参保提高意识,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三)破解农民工欠薪问题,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力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律进工地、进企业上门服务、利用农民工进城和返乡之际,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品、举办咨询法律知识、法律培训等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加大清欠工作的治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工作,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辖区内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全覆盖。将每年开展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努力做到对企业“心中有数”,做到巡查一家,了解一家,帮助一家,规范一家,不断提高企业劳动保障工作水平;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人社、建设部门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报备案制度,依法要求建筑领域施工企业每月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三是实行建筑业突发群体事件公布和劳动用工管理不良记录办法,加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网格化实体建设,增强企业欠薪苗头和突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预警能力,提高基层网格初始处置企业违法行为和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能力;五是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力度,严厉打击欠薪逃逸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和包工头虚报冒领恶意行为;六是重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质量,提高用人单位参审积极性。通过书面审查企业报送材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适时公示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加强书面审查的实地核查力度,改变书面审查工作“自己不愿做、企业不愿送”的怪象。

   (四)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和联合评价机制。切实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有关部门与工会、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参与、企业配合的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理机构,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金凤区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及《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对辖区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应对,妥善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发生因职工要求增加工资引发的集体停工等集体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迅速介入,靠前指挥,快速妥善处置,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听取职工意见,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重大舆情案件,坚持报告制度,各街道、社区三四级网格发生的集体停工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理情况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用工和员工劳动诚信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联合评价机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加强和完善辖区网格内诚信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公布ABCD级等级诚信企业和员工劳动违法违章信息,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劳动关系的规范化,诚信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加强指导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和街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按规定成立调解组织,强化调解人员培训,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一是指导辖区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结合每年的企业年审,对辖区5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劳保所调解中心的作用,督促企业完善和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各项制度,要求各基层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室,制度及标识牌上墙;二是三方联合对基层工会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调处工作能力,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调解行为,从源头参与化解劳动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对涉及金额少、人数少的劳动纠纷尽量通过基层调解组织来调解,将劳动保障调解员和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鼓励仲裁员到企业现场调解,尤其对有争议的农民工讨薪尽量发挥基层调解的作用,将调解工作放在劳动纠纷的最前沿,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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