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7/2016-62635 文  号 银金人社发[2016]168号 生成日期 2016-12-02
发布机构 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人力资源保障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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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人社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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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金凤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市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金凤区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 “五城五区”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履职尽责、凝心聚力,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现将金凤区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强力推进

一是金凤区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16410人,实际参保人数15261人,参保率达到93%以上,参保率居全区较高水平,享受待遇4003人,待遇发放率100%,领取养老金认证率99%。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7584人,11月底已参保7197人,参保率94.9%,居全区之首2016年办理特殊人群养老保险资格认定1276人。二是完成金凤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汇总上报工作,金凤区共86家单位3021人,信息核实清楚,并上报汇入全市的信息库。其中金凤区1216名退休人员于2016年6月后全部在银川市社保局领取退休金。三是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已完成28772人的全民参保的入户调查和登记录入工作,100%完成了2016年度目标任务。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完成2016年度城乡统筹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截至2016年缴费期结束,金凤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参保缴费人数124941人,比2015年多9197人,同比增长7.94%,核定零缴费人员2664人,办理新生儿参保4539人,完成参保居民信息维护7380余人次。二是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1-11月为辖区居民免费发放城乡居民社保卡3972张,为社保卡丢失的辖区居民办理补卡2727张,免费新制卡1245张,办理职工社保卡免费新制卡604张,补卡1387张。三是做好金凤区辖区居民转诊转院住院费的报销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费用核拨。2016年1-11月从银川市医保中心拨款890万元,利息1264.8元,基金共计支付8884142.66元(其中:金凤区经办中心审核报销异地就医298人次,报销金额2028741.75元;丰登镇卫生院住院468人次,支付基金1269029.27元;丰登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通门诊48841人次,支付基金861212.74元。良田镇卫生院住院941人次,支付基金1746608.07元;良田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通门诊147750人次,支付金额2923888.83元),完成退费62人次,退费金额20262元;支付普惠性健康体检费344人次,支付34400元。

(三)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7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和8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切实保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发挥金凤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处置欠薪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金凤区农民工重大欠薪案件处理责任机制。召开了4次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了《金凤区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试行)》,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从1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针对一些涉案金额大、人员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积极协调涉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理清责任,切实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年针对影响较大的欠薪案件召开了5次案情分析会,明确案件处理责任和程序,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完善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四是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备案工作,要求相关企业每月按时报送由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及工人签字确认的项目工地工人月工资支付明细表,并为每个开工项目建立了工资支付档案;五是全面排查,以排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今年以来对辖区2016年建筑领域开工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4轮全面详细的排查。通过摸排检查的开展,做到金凤区农民工资工资支付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各项数据指标显著提高。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接访投诉举报。截止目前,共立案受理各类投诉案件80件,办结案件74件,涉及2140人,清理拖欠工人工资6645.7万元;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涉案单位清欠4321万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53个百分点;银行卡工资支付实行率90.3%,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31.3个百分点;农民工工伤保险缴纳率89.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41个百分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率、劳资专管员、维权告知牌实行率均达100%。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投诉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个百分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明显减少。

2、加大日常检查力度。2016年开展了“关于用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2015年度企业书面审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落实《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辖区10人以上企业和建筑工地年审资料1000户,较去年增加了200户,涉及劳动者26246人,签订合同24843人,合同签订率为95.8%,社保缴费率为83%,年审合格率为98%,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8%。组织对辖区内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共排查辖区建筑施工项目162家,施工单位201家,其中:政府类投资项目41个,施工单位共78家,社会类投资项目121个,施工单位123家(停工4家)。

3、抓好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目前,共深入项目工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68场次,在用工集中的商业区和工业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15次。在实现辖区建筑企业、项目工地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的同时,举办辖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培训班5期,切实提高他们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意识和责任。

(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强力推进

一是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维护及企业信息更新工作。2016年劳动监察信息系统新增企业信息5420条,更新企业信息3797条,举报投诉处理案件录入84条,结案归档的案件录入62条(其中:移交案件录入14条不予受理案件录入3起,撤诉撤案案件录入22起),日常巡查信息录入970条,书面审查信息录入1051条,专项检查信息录入94条。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开展兼职监察员及协管员法规政策培训2期,组织劳动保障协管员及辖区企业及建筑领域法人负责人遵守劳动法规业务培训班14期;组织协管员深入工地、乡村、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开展了62次形式多样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简洁形象的群众语言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宣传给群众,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开展并完成了“关于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专项检查”、“企业书面审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企业贯彻《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专项检查”、“辖区145家企业薪酬调查”等专项行动检查;配合监察大队对金凤区所管辖区内140余家工地(包括停工、自治区和银川市管辖)进行了集中摸底排查,排查落实建筑领域规范化管理工地77家。四是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 ,以三级网格为抓手,将劳动监察执法前移、下移,在基层积极处理各项劳资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年共成功调解劳动纠纷案件54起,涉及劳动者315人,涉及金额420余万元。

(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依法裁决

2016年共计接待群众咨询及投诉3000余件,立案353件,争议涉及标的1400万元;涉及劳动者36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增加了40%;在法定期限内结案300件,裁决129件,调解125件,调解率占到了48%,为劳动者追回各种损失达450余万元,双方私下和解并撤诉30件,因管辖权移交2件,不符合受理的有35件,目前有53件正在仲裁程序当中。举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在工作过程中能够设身处地的平衡发生纠纷的双方的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内部,为基层及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强化公务员考核管理,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一是完成了2015年58个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565人的考核工作,评为优秀103人,评为称职(合格)426人,评为不称职的1人,不确定等次的35人。二是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2015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18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三是完成2015年34家单位252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计年报,69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春节慰问和建军节慰问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春节慰问工作。四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整治工作。清理整治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23个,财政供养人员3020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2016人,离退休人员1004人。经自查清理整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存在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的6种情形,存在“退二线”、长病和借调人员等现象。五是完成金凤区统计普查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家单位参公申报工作,完成2015年新录用21名公务员的期满考察、转正定级工作。六是举办金凤区党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七是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组织2016年新招募的108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参加自治区组织岗前、岗中培训工作,为他们搭建舞台,提升服务能力。

(五)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一是完成了78个事业单位1444人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2015年应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其中考核被评为优秀176人。二是完成了215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面试以及71名面试合格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并上报人社厅审批。完成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30名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组织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16名人员的面试及9名面试合格人员的体检、政审、考察、审批工作。三是组织做好4名正高级、57名高级、89名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评审审批了6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完成了网上审核申报工作。四是完成了135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任、39名人员的工作调动手续、17名退休人员的岗位等级审核工作及4名辞职人员的备案手续。五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晋级考核的1份技师、4份高级工材料进行了审核上报,经人社厅审批并完成了聘任工作。六是审核上报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1份。企业引进人才项目7个,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项目3个,企业培养人才政策资金项目4个,申报自治区“知名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项目7个(卫生局5个、农牧局2个)。

(六)严格工资审批管理,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利益

一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金凤区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完成了金凤区132家机关事业单位1936人的薪级工资晋升工作;二是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共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9人的工资变动;三是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的部署,完成金凤区105家机关事业单位2052名在职、离休人员的津补贴及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进行补发,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四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核对退休人员工资数据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按时向银川市社保局移交了1169名退休人员工资信息数据,为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五是根据金凤区统一安排,完成金凤区公车改革交通补贴504名参改人员的信息与补贴标准核对。六是根据考核结果,对金凤区49家单位289名非在编人员开展了工资晋档和调整补贴工作,并对艰边津贴进行调整、补发,稳定了非在编人员队伍;七是经各单位申报,金凤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符合职务职级并行条件的34人实现了工资待遇的晋升;八是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81号)文件精神,兑现了2015年丰登镇、良田镇、教育局所属乡镇学校和卫计局所属乡镇卫生院409人的乡镇补贴,共计发放154.824万元,确保了这项惠及基层干部职工的政策落到实处。

  亮点工作:

1、在辖区建筑领域推广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工作。编制了《金凤区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手册》,打造 “IBI育成中心三创工场建设项目”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召开了金凤区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将IBI育成中心三创工场建设项目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做法向辖区建筑领域企业进行推广,辖区建筑领域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达标工程项目51家,达标率75%。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签订工作。由金凤区人社局和建设交通局对企业严格履行承诺书相关的内容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要求辖区建设、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责,绝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目前,已签订建设、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45家。

3、发挥行政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公安工作力度,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由人社、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针对一些欠薪逃匿、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加大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以来金凤区劳动监察大队共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起,涉及15家企业,自然人(包工头)11人,涉及金额3976万元,农民工2946人。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2起,先后从四川、甘肃、辽宁、河南等地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12人,上网追逃1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3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有力得打击了欠薪逃匿、据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

1、医保系统、社保卡制卡系统不稳定,经常出现运行速度慢、断网现象,导致办事人员拥堵,情绪不满的情况。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缴费过程中,参保居民普遍存在重视医疗保险而轻视养老保险,造成养老保险缴费进度缓慢,必须经由协办员多次督促其缴费或者由其代收代缴才能完成缴费任务,建议从自治区层面协调缴费银行进行捆绑式缴费,即在收缴医疗保险费的同时收缴养老保险费,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形式上比较单一,宣传方法少,宣传效果不明显。

4、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协管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积极性。

5、施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建筑施工企业规避法律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和农民工嫌麻烦不愿意签订合同等情况,企业以各种理由规避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埋下了隐患。

  6、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秩序不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管理混乱,施工企业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施工企业对包工头招用人员随意性大,施工企业依据工程进度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的现象十分普遍。

  2017年工作思路: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医疗、养老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使医保、养老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医保、养老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积极配合银川市做好统筹城乡医疗、养老保险工作,安排做好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提高养老缴费率,确保完成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的缴费任务。

3、在辖区所有建筑领域继续深入推进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工作全覆盖,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4、积极发挥街道、社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对辖区建筑工地全面动态监控,实现网格内欠薪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欠薪矛盾化解在基层。

5、继续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清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恶意欠薪携款逃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继续加强与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的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发生欠薪且不配合的开发、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的惩戒力度。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参加银川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7、继续加强干部绩效考评工作,年度考核以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为主要依据,使考核紧紧围绕工作实绩进行。加强年度考核与目标责任书考核、实绩考核的结合力度。把对个人的考核与对单位的考核有机的联系起来,促进部门和单位工作上新台阶。

8、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总量,丰富培训内容。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增加培训量,提高结业率。

9、做好2017年公务员招考工作,为各单位补充人才,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为金凤区提供人才支撑。

10、做好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工作,加大对农村学校及乡镇卫生院高级岗位倾斜力度,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11、积极开展引智活动,聘请专家为金凤区企业进行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继续做好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及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不断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1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 “守规矩、零违纪”专项行动等作风建设年活动,塑造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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