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政办发[2017]7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我市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5元,所需资金银川市本级财政承担15元(60%),三区财政承担10元(40%)的要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述提标幅度、时间和范围,将金凤区3468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照文件规定将提标部分于4月20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并补发2017年1到3月应调增部分。此次调高养老待遇,金凤区政府为居民养老基金配套资金每年都增加41.62万元。这次提标,惠及城乡老年居民家庭,受益面广,对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生责任担当和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怀和扶持,有利于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发展,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银川市金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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