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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5/2018-01022 文  号 银金司发〔2018〕3号 生成日期 2018-01-12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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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巩固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成果,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区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司发〔20185号)、《关于在金凤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银金综治办〔2018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8110起至210,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络”建设,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集中化解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防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案(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和严重犯罪等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案件和规模性聚集群体性上访事件,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二、深入排查,突出重点,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把各种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采取系统内自查,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重点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掌握长期缠访、闹访、反复访、扬言报复社会和精神病肇事肇祸等重点人员动态,落实舆情应对“三同步”工作机制,制定管控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依法处置。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辖区综治中心、党委、政府、司法局报告,并做好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衔接工作,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按程序通过公证、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对瞒报、漏报、错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互联互通,提高预测预警预防矛盾纠纷的能力 

  各司法所、调委会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预警,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应对。同时,要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行为动向,做到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加强对矛盾纠纷信息的规范化录入,全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并依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阶段性分析研判,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判预警,及时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有效防范社会矛盾激化风险。 

  四、落实措施,助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加强与各专业调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全面排查。各司法所、专业调委会逐村(社区)、逐单位进行排查,准确掌握基层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全面摸清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及重点人员的底数,并上报司法局。2、重点排查。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存在的矛盾纠纷,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把已经发生和预测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搞清楚。3.专项排查。根据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敏感人的信息,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重点人群中开展专项排查。4、建档立册。对排查出的重、特大复杂矛盾纠纷要落实登记销号制度,逐级落实矛盾问题、责任、任务“三个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入册,录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系统,逐案制定稳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期限。5、清单销号。对排查出未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登记销号管理,逐案化解销号,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五、及时督查、完善问责、确保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要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展情况,及时协助解决突出矛盾纠纷。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矛盾纠纷激化等事件发生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或问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重要性,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将其作为今年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同时,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综治部门、司法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春节和“两会”的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加强工作配合。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走访排查等方式,定期沟通通报当地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当地或本行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要逐级进行调研督查,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按时上报工作情况。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分别于201811722将专项行动期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书面报送金凤区司法局。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8677010 

     

  金凤区司法局   

  20181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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