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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8月13日
金凤区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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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凤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委的决策部署上,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主场,着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担当。一是发挥协调作用,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发挥好依法治区办法治谋全局、管大事、把方向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细落实,组织召开金凤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听取金凤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发《金凤区2024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主要任务清单》。二是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法治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今年来,审查政府投资协议、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等10件,参与重大事项研判、提出合法性意见建议15件;审查各类文件92件,出具审查意见200余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提升法治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今年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2023年旧存结转9件,办结44件,调撤案件19件,调撤率43.18%;受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1件,化解成功2件,化解率18.18%;协调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力促质量提升。全面开展执法、执法监督清理和年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截至目前,金凤区现有行政执法主体29个,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329名,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11名。五是坚持推陈出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联合教育局、各中小学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新学期“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系列普法活动30余场次;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宣传活动60余场次;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普法活动110余次。

(二)聚焦民生主体,着力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上有实效。一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效能。今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民事案件61件,刑事案件92件,办结案件437件(包括代书257件),其中民事案件59件,刑事案件114件,行政案件7件,为困难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3.91万元。二是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实用好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保证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好、利用好、监督好。三是做好“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按照统筹管理、分级培训的方式,专项组织开展金凤区2024年度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活动,发展一批能正确宣传法律政策、精准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巾帼“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我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23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3次,培训覆盖2200余人次。

(三)聚焦稳定主线,着力在平安金凤建设上有作为。一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管理规定,加强“两类人员”信息化核查和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6月20日,累计接收委托调查评估,出具调查评估意见60份,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4人,解除矫正81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12人。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现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08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二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围绕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构建三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成立1个一站式调解中心,118个人民调解组织,其中9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企事业调解组织、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人民调解员共1016人,其中专职31人,兼职985人。三是全面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老童调解室”“红梅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室,建立“庭所共建”“警司联调”等联动模式,推动调解员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前置化”要求。2024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252次,调解案件684件,调解成功681,成功率99.6%,人民调解回访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的责任链条还需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聚焦制度建设的“薄弱点”和制度执行的“空白点”还不够精准。二是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村(居)办公场所有限,部分村(居)无法设置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顾问办公室,阵地建设仍需不断加强。三是社区矫正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不够紧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联合检查、专项巡查、联合回访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持续发挥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法治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效用,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二是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大力宣传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渠道,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群众知晓率和首选率;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以需求为靶向,打造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加强延伸“一巷一廊一站”三型法治文化矩阵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三是持续推进司法所品牌建设。进一步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司法所品牌创建工作,坚持以点带面,切实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四是诉源治理持续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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