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5/2019-00052 文  号 金上海办发〔2019〕18号 生成日期 2019-04-27
发布机构 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 博物馆、 “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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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辖区单位:

2018年以来,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和《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1号)以及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18〕8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在辖区先后安排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博物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从专项治理情况看,各社区、有关行业、单位摸清了底数,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设施,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整治时间短、整治内容多、整治任务重,且点多面广,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高,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一些居民电动自行车在楼道随意停放、随意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博物馆的安全风险依然没有排除, “三合一”场所火险隐患多、安全风险大,这些问题给消防安全留下了潜在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九月份自治区还将举办博览会,国家和自治区都将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为了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大型公共场所、居民区和博物馆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巩固和提高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和博物馆等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按照2019年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街道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推进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

深化“三项专整”行动

(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社区牵头组织实施,监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由各社区组织实施。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并督促物业做好日常工作。

   (三)博物馆专项整治。各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压实安全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工作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与经营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总责,要按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各类事故。

三、隐患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排查和确定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隐患销号制度。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紧盯隐患不放,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监督制度,做到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收兵。

四、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社区、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共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专栏、专版、电子屏等贴近群众生活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了解火灾所带来的危害,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学会处置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和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督查,适时对辖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各社区要加强所管辖区域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上海西路街道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效能目标考核内容。

六、深化“三项专整”行动要求。

各社区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报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8月中旬,各社区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报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底前各社区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报整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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