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14/2019-00028 文  号 金审发〔2019〕22号 生成日期 2019-09-20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计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修订印发《金凤区审计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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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办公室:

经金凤区审计局2019年9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金凤区审计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规章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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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审计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审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和金凤区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提升普法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对象

1.年度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局领导、办公室)

2.建立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办公室、全局干部)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用法参与率100%,及格率100%。(全局干部)

4.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及其他学习宣传活动。

(全局干部)

5.  充分利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宣传。(各审计组)

6.结合岗位制定审计工作流程图和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权力事项,落实权责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全局干部)

7.根据被审计单位反馈的审计组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表,考核审计组落实廉洁自律相关情况。

8.根据统一部署,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普及宣传活动。(全局干部)

9.每人每年撰写普法相关信息不少于2篇;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材料。(全局干部、办公室)

10.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全局干部)

三、考核方式及等次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日常抽查和年终检查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群众测评等形式进行。每项考核内容分值10分,共计100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赋分。

考评等级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类。1.优秀:得分在90分及以上,评为优秀等级;2.合格:得分60分及以上、未评为优秀等级的,评为合格等级; 3.不合格:得分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等级。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干部个人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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