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16/2021-00454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1〕214号 生成日期 2021-06-17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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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银川市金凤区海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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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

提交的关于筹设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通过视频察,经专题会研究决定,同意筹设银川市金凤区海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学校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海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银川金凤区正源南街708号22号商业房二楼;

举办者:江南

办学性质: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中小学文化课

以上机构筹设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筹设期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申请正式设立;逾期未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应重新申报。学校筹设期间不得招生。一经实,一年内不得办理办学许可证

希望你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学校的各项筹设工作,依法开展与筹设民办学校有关的民事活动。

特此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6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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