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凤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调整2016年金凤区棚户区存量房回购及安置项目有关内容的批复》(金经发[2017]108号)中,因双渠口村原未安置面积较小,拆迁范围未包含双渠口村,导致双渠口村剩余未安置面积无法进行分配。
根据金凤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50次)精神,需对原批复文件进行追加。现就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现调整拆迁范围:涉及平伏桥村2-21队村民,五里台村1-9队村民,五里台新村村民,魏家桥村1-7队村民,盈南村1-6队村民,高桥村1-10队村民,砖渠村6队、7队、10-12队村民、水利小区及双渠口村剩余未安置群众。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