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11MB19004491/2022-00773 文  号 银金审服批〔2022〕332号 生成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金凤区元宝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金凤区元宝湖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金凤区元宝湖体育公园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元宝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209-640106-89-01-657912

三、项目建设地址:丰登镇正源北街与北绕城高速交叉口西南角,东至永丰公路西南,北至灌溉农田,距银川市行政中心8公里。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元宝湖公园占地面积约83.4万平方米,本项目是在元宝湖公园现有的基础上新增建设常规球类场地、健身步道、山地赛车道、健身广场、儿童活动场地游乐设施、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建设内容为兴建山地车赛道12320平方米,健身广场1740平方米,停车场5000平方米,健身器材馆4500平方米,室内活动馆1134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5000平方米,新增建设常规球类场地和公共卫生间3座及室外给排水管网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概算93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金凤区本级政府配套资金、企业投资资金及贷款。          

六、其他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附件:投资估算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