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金凤区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函》已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良田镇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三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2-640106-17-01-140662
三、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光明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1524.36平方米(62.35亩),建设内容包含新建日光温室工程和基础服务配套工程。其中:
新建日光温室工程:新建18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为18990平方米(约28.5亩),温室大棚正南偏西10°布置,温室规格均为84.4*12.5*5.5米,单栋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温室前后设9.5米阳光带;购置电动卷膜器36套,卷帘机18组,棉被18套,棚膜18套,防虫网36套。
基础服务配套工程:温室入口与原有混凝土道路衔接处增设3米宽的混凝土硬化,面积为306平方米;在每栋日光温室内增设1套蓄水设备,配备加压泵,共18套,用于日常农作物灌溉;清除地表农业固体废物和拆除原有两条水渠1004米。电气工程包括供配电系统、敷设电缆。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负荷,低压配电出线回路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87.96万元,其中:工程费728.92万元;其它费37.17万元,预备费21.87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建设周期:2025年2月--2025年6月
七、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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