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贺兰山中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立项的函》已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6-640106-11-01-626848
三、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唐徕社区悦海锦园西区21#综合楼、10#楼。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在21#综合楼建设一处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51.18平方米,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在10#楼建设一处适老化产品展示中心,建筑面积198.82平方米。养老中心设置16张床位,按摩室床位4张,老年人使用总人数为19人,其功能用房包括:
生活用房:就餐、备餐、休息室、卫生间、洗浴等用房;
文娱与健身用房:多功能厅;
康复与医疗用房:康复用房;医疗服务用房设医务室;
管理服务用房:设前台接待、办公、卫生间、厨房、储藏等用房。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00.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57万元,其他费15.50万元,预备费5.8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杜绝新增政府债务。
六、建设周期:2025年7月--2025年10月
七、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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