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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1-30 1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1日 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为切实增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立足政务服务工作实际,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要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21231日,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388条;微博发布 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更新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要求对日常工作中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建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高度融合,多维度发力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对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监管,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对政务网站与政务微博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复查发布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并以抽查方式审查信息的可公开性、涉密性等问题,确保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单位应公开的所有信息,不出现失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上报审核信息工作,严格把关,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核查,避免出现格式错误、逻辑错误、常识错误、错别字等问题,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单位应公开的所有信息。并建立追责机制,对出现工作错误、失误等情况的责任人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进行岗位调整或辞退。2022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错误出现过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针对一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批复等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影响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及时性。二是对政务公开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由于身兼数职,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够及时全面,导致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未有效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未能有效利用窗口加强对办事企业、群众政务公开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导致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提升技能,强化理论知识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水平。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扩宽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推动更多的事项在把网上办理,为群众提供便利,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金凤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法规范公开政务内容,逐步建立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增强公开的实效、客观,有效扩大公开政务范围,及时推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各类文件公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我局在2022年未收到有关企业、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同时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我局相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的资料及时在金凤区门户网上予以公开,企业、人民群众可通过网互联及时查阅相关审批内容,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的知情权、监督权。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http://www.ycjinfeng.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555294;传真:0951—5555294〔请注明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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