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0号),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电子商务农村筑梦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银商局发〔2017〕3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企业参评。
经过对申报项目前期调研、现场初筛及专家评审集中讨论,商务局邀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宁夏众和分所中级会计师经过项目资料审核,现场答辩,专家提问等环节,参考银川市商务局的初选结果,筛选出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宁夏兜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夏杞浓枸杞产业有限公司、银川市锦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银川鼎丰蔬菜果品有限公司、宁夏洋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参加评审。
评审会上,根据银川市商务局拨付给金凤区电商筑梦计划项目资金文件要求,从“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销售、支持入驻国内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线上销售、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孵化培训、鼓励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支持农村创业就业筑梦导师团队服务、支持实现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免费热点WIFI”等六方面进行评审,根据打分结果和集中讨论,以及专家评审建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6年农村电商筑梦计划支持项目评审结果
1、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线上销售)项目资金277400元。
2、宁夏兜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线上销售)项目资金8436.93元 ,(注册年费)30020.93元,合计38457.86元。
公示时间:2018年8月9日至8月15日(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支持项目实施企业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银川市金凤区商务局局反映。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30。
联系人:杜明涧
联系电话:3050379
电子邮箱:jfqswj@163.com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政府4楼416办公室
金凤区商务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