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各企业: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宁科高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企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申报条件的,积极做好申报工作。请有关部门通知所属企业。
附:
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
3、申报企业汇总表
金凤区科技局
2022年11月11日
索 引 号 | 11640111MB15771869/2022-00050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11 |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科学技术局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各企业: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宁科高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企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申报条件的,积极做好申报工作。请有关部门通知所属企业。
附:
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通知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
3、申报企业汇总表
金凤区科技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