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金凤区统计局
规范简称:无
加挂牌子:无
单位性质:工作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冯雪
内设岗位:下设岗位4个
办公电话:0951-30284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辖区统计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统计发展改革规划,组织实施统计体制改革。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二)组织领导辖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宁夏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辖区投入产出调查,参与核算辖区地区生产总值。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调查。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辖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采集、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以及人口、劳动工资、能源、投资、研发等统计调查数据。
(五)组织开展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辖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共享制度,规范各部门(单位)统计信息发布。
(六)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深度调研,向区委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开展统计宣传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加强统计资料的研究开发,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统计服务。
(七)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统计数据定期抽查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
(八)组织实施对辖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对统计法、国家统计规则、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以及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依法监督管理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九)指导监督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建设。
(十)抓好辖区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辖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
(十一)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辖区联网直报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指导辖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辖区社情民意调查分析工作。承担生态移民等样本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汇总、整理调查数据。承担辖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相关指标统计工作。
(十二)强化执法职责,负责统计领域执法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区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岗位
(一)副局长(2 名)。分管工业、能源、农业、综合、核算、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服务业、“两纲”监测、科技、文化、劳动工资等统计专业,普查中心、名录库、数管中心、统计设计管理、人口调查、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城镇失业率调查、百万移民收入调查、“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办公室、党务、财务、法制审核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策宣传、信息安全、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建设、财务管理、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
(三)统计专业岗。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调查及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综合整理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辖区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工业园区、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搜集、整理、提供辖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和重点服务业经营活动情况和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实施辖区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生态移民地区贫困监测;组织实施人口抽样、从业人员劳动工资、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各镇(街)及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业务工作。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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