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15/2021-0003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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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 可支配收入增长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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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

可支配收入增长10.8%

今年以来,金凤区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揽,全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城镇居民收入也稳步提升。

一、城镇居民收入构成及特点

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居民收支调查资料显示:2021年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87.4元,同比增加3249.7元,增长10.8%,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8.5个百分点。

(一)从收入构成来看,四大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951.52元,同比增加2163.9元,增长10.4%。人均经营净收入2523.6元,同比增加283.6元,增长12.7%。人均财产净收入1501.6元,同比增加53.8元,增长3.7%。人均转移净收入6310.8元,同比增加748.5元,增长13.5%。

(二)从收入比重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最高。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68.95%,比上年同期增长4.5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7.6%,比上年同期增长13.8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4.5%,比上年同期增长35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18.9%,比上年同期提高11.7个百分点。

(三)从拉动收入增长率来看,四大项收入均有贡献。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2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人均财产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总体来看,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虽然呈现正增长态势,但是拉动作用有限。

(四)从收入排位来看,金凤区城镇收入增幅居银川市第二位。从绝对收入来看,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第一位,比全市平均水平(32524.4元)高763元。从增幅看,1-3季度,金凤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银川市第二位,比增幅最高的永宁县(11.5%)低0.7个百分点,比增幅最低的兴庆区(8.1%)高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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