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金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报

金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1-29 16:32

金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围绕市、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全年主动公开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文件52件,其中包含概况信息1件、部门文件6件、政府开放日31件、部门预决算2件、政策法规1件、办理程序2件、双拥工作2件、优抚优待4件、就业安置3件,微博发布信息102,办结12345平台转派件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其中申请人撤销申请0宗,已依时依法进行回复0宗。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分工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批公开流程,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四)强化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以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及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栏目信息目录,确保信息透明化,增强信息公信力,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在我局办公场所内主动公开规章制度、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并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宣传。

(六)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纳入对业务口的目标责任考核。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业务口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各项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开展督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3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复议后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种类和数量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等其它形式较少;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法依规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政府信息媒体,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三是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