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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6-113/2018-91390
  • 金卫计发[2018]235号
  •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 金凤区卫计局
  • 有效
  • 2018年12月12日
金凤区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卫计发[2018]235号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来源: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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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辖区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工作,依据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卫计通〔2018280号)文件要求,制定《金凤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212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18]98号)和《银川市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银卫计通[2018]280号)文件要求拟在金凤区范围开展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通过我区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医疗机构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在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及当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卫生计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整治范围: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在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医保定点机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医疗服务人员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2、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的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涉及医疗美容外科、口腔科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对于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要坚决关停,相关医务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

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三科对辖区的各医疗机构,是否对照要求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卫生监督所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务人员跨类别跨专业执业、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以及出租外包或变相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

4、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着力落实“三公开、三强化”措施,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各医疗卫生机构需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发布。

5、强化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局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各单位、医疗机构内建立党组织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启动及自查整改阶段、深入巩固阶段和总结评估阶段三个阶段:

(一)启动及自查、整改阶段(2018127日-31日)。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日常工作,按照整治内容及其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完善,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2月17日开始,卫计局将分两组开展专项督查,第一组为卫生监所,负责民营医疗机构及诊所;第二组为业务三科,负责两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1月1日-20日)。卫生

监督所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秩序,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专项评议,巩固工作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21日-31日)。对金凤区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报专项整治成效。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凤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汪生平局长担任,副组长为马忠智、谢绍华副局长,成员为孙晓磊、沈燕、冯卓、王燕、王剑君、丁雪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三科,负责专项整治督促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业务三科、监督所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当前医疗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监管工作的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打造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就医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组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违法违规行为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专项整治中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及时移送。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卫计局设立举报电话5043348、8309360举报邮箱:jfqwsj2007@163.com。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参与,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邀请新闻记者参与执法行动,适时曝光典型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予以公布,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业务三科、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专项治理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定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管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六)规范信息,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期间,业务三科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本单位自查、整改、查处、行风建设要求及制度执行等信息向我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12月10日、2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信息;2019年1月2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联 系 人:业务三科   李萍

    联系电话:0951-6110264

电子邮箱:jfqwsj2007@163.com

 

附件:1、金凤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自查表;

      2、金凤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督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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