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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263 文  号 金卫健通〔2024〕16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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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现将《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银川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金凤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要求,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以及金凤区部署要求,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卫生健康领域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以及金凤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管行业工作中,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卫生健康行业安全平稳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柳彩云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艾  娜  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涂丽秋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贺艳宁  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剑君  金凤区良田镇卫生院院长

        丁雪松  金凤区丰登镇卫生院院长

        张  亮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邓  娇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教育所所长

陈瑞琴  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  娟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与项目规划科科长

        张文娟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科长

        马  炜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改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与项目规划科,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方案、汇报、培训、指导,组织实施消防演练,落实督查整改等相关工作。其余各单位、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工作。如领导小组人员有变,自行补充,不再另行出文。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消防安全。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八项内容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医疗机构诊疗区域内使用明火;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人员看护,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开展高空作业。(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电源管理。重点排查整治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严禁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等突出风险。(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排查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疗机构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结合机构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工作人员、住院患者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摸排医疗机构设置负一层情况,负一层用途及安全情况;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整治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满足灭火需求;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现场检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宿管员等熟悉安全出口,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收治住院患者的医疗机构值班人员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初期火灾处置。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逃生和灭火救援装置齐全无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医疗安全。依托医疗护理质量相关管控小组,统一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做到标准化、制度化。通过医疗联合体的优质资源,邀请二级以上医院专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中的薄弱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培训,有效提升了医务人员医疗诊疗水平。细化绩效考核细则,将各项检查情况和用药情况的考核结果与绩效相挂钩,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有效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规范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及废水处置,确保污水排放达标。(医政科牵头,各单位、科室配合)

(三)房屋安全。配合住建等部门重点排查整治未经住建、消防等部门备案许可,违反建筑、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私自改建改装,改造房屋用于医疗、托育、医养机构等经营用房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督导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封闭处置,严禁住人,并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鉴定为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等技术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其他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自用房,依法依规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特种设备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氧气瓶、医用压力消毒锅以及燃气锅炉等特种设备和手术室电器设备、放射科X机等设施设备隐患;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走过场,设备维护保养缺失、无证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定期检测。(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安全。强化施工现场用电防火取暖、违规电气焊接等问题隐患排查监管,重点排查整治建设、改造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承包承租方具备相应条件或者资质,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重大隐患问题。(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燃气燃料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单位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整治使用醇基燃料场所(食堂、供暖、动力等)设施设备检修及时、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使用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卫生单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专门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一图一表”是否建立完善,“双制度”是否落实,防护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柜存放、有人管理、有标识,台账是否建立完善、账物相符,领用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规范等;剧毒危险化学品是否有使用许可证、保存场所独立、存放环境配置监控措施等。(各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医疗废物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医疗废物暂存处及辅助用房是否独立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否远离生活垃圾存放场所、警示标识规范;检查医疗废物是否落实科室分类收集、存放,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运送途径是否规范;检查医疗废物运送中,与科室交接记录是否完善,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的配置、使用和清洁消毒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范要求;检查医疗废物登记及交接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内容详实等。督导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排查,整治违规堆放、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医政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实验室设置是否规范、布局是否合理,资质是否达标,备案审批是否严格;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实验室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实验室菌(毒)种及感染性样本保存、使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日常监督、定期自查和管理评审制度是否落实;用于标识、警示、指示、证明等图文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等问题。(疾控中心牵头,其他单位配合)

四、工作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4月)。制定印发《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召开 1 次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研判会议。对监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安全的弦紧绷不放。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二)除患攻坚。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照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暂不能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整改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并积极推动解决问题。2026 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三)常态化督导。按照片区划分各包抓人责任开展常态化督导责任机构,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及时整改问题并做到问题回头看,落实主体责任。如果遇到突发事情加大督导巡察轮次。2025年底达到常态化督导全覆盖,2026年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四)知识培训。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每季度一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邀请第三方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反腐败的整治工作。采取“问、考、查、看”等方式,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法定职责。2026年,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五)应急演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邀请第三方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达到警钟长鸣。在2025年达到安全应急演练参加人员全覆盖。

(六)巩固提升。开展“回头看”,确保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问题反弹的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实效。落实“查、改、督、销”闭环管理要求,明确每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整体推动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五、工作具体要求

(一)全面梳理自查。各机构要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与“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全面开展自查,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对暂不能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预案,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落实督导检查。落实包抓责任制,各包抓责任人督促包抓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自治区“四防”前期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治,确保隐患全部整改销号,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三)加强警示教育。对大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督促消除重大隐患,落实清单化销号闭环。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作用,确保大整治取得实效。对每一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梳理分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并检查漏排、漏查情况。

(四)确保整治成效。自发文之日起,各包抓责任人将当日检查情况填报《金凤区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查、改、督、销统计表》,现场填写《金凤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表》(两联单),紧盯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卫生健康领域安全隐患。


附件:1.金凤区卫生健康局监管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备案托育机构统计表

      2.金凤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表

      3.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查、改、督、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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