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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13/2020-0021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对银川市金凤区永康诊所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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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永康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6MA76CCRW77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1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640121********030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医罚(202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永康诊所于2020年9月17日被查见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内科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现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0-10-30

有效期:2020-10-30

公示截止期:2020-11-06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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