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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13/2020-0021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16
发布机构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对李琳第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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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李琳第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610621********261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场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李琳第在银川市金凤区永康诊所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0-10-16

有效期:2020-10-16

公示截止期:2020-10-23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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