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南平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640203********001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医罚(202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处罚依据: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没收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0-09-24
有效期:2020-09-24
公示截止期:2020-09-30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