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晶尔口腔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100MA76LQDX3M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英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3﹞6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晶尔口腔诊所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晶尔口腔诊所使用一名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放射工作(拍摄X光片)
处罚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银川市金凤区晶尔口腔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6
有效期:2023-07-03
公示截止期:2026-06-26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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