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莲姿娜美容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40106MA76CMXY97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先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银金卫医罚﹝2024﹞01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莲姿娜美容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银川市金凤区莲姿娜美容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处罚依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章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给予银川市金凤区莲姿娜美容中心没收违法所得陆仟捌佰元(6800元);没收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6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1-31
有效期:2024-02-07
公示截止期:2027-01-31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10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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