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40106MA76BH2Q7W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25﹞02号
违法行为类型: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床单,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处罚依据: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银川市金凤区维嘉花园宾馆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10
有效期:2025-03-17
公示截止期:2028-03-10
处罚机关: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10100968270
数据来源单位:银川市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401114541810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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